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若是要评价哪部文学作品写的更好,恐怕很难,毕竟“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得过文学奖的未必就胜于未得奖的,严肃文学未必就胜于通俗小说。可放在武行来说,则很容易分判高低,同时期的竞技者,要是能碾压对手取得荣誉,则基本可以断定他的某方面能力要强过对手。即使这样,也隐含着一个必须要考虑的条件,那就是时代的局限性。NBA的赛场更是如此,对于两个不同时代的球员,无法通过他们的交手数据来直观体现二者的强弱,所能仰仗比较的只有他们的同期数据和荣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今天我们就来尽量客观地比较一下艾弗森和哈登的历史地位。
首先,从团队荣誉上来看。二者都没有获得过总冠军,却都打进了总决赛且都以1比4落败。所不同的是,艾弗森是以球队第一核心甚至唯一进攻核心率队打进的2001年总决赛,并在如日中天的OK组合头上拿下了非常不易的一场胜利。而哈登是以球队第六人的身份跟随雷霆队杜威二少闯进的总决赛。当年的76人进攻端可以说完全是仰仗艾弗森一个人的能力,一攻四防的战术体系塑造了艾弗森极致个人英雄主义,时至今日还被人们光为传颂,而哈登至今还未能证明过自己的带队能力,后来去了火箭队以第一核心身份和保罗搭档与豪华的勇士队一度拼到西决抢七,但依然失败。因此团队成就上,艾弗森略高于哈登。
其次,从个人取得的荣誉上来看。两人都获得过一次个人最高奖项常规赛MVP,但艾弗森四次得分王是要多于哈登的三次得分王的,其他小荣誉上:哈登有1次助攻王,8次全明星经历,6次最佳一阵,1次最佳第六人。艾弗森则入选过11届全明星,3次NBA最佳第一阵容,二者都属于攻强守弱的球员,防守端差距不大,艾弗森由于受身材较瘦弱较单薄的影响,凭借着自己搏命般的抢断,为自己摘下三座抢断王,对于一个小个子球员已经难能可贵,而哈登也并非防守本来就弱,只是在防守端态度有点松弛,散漫而且无球时基本不做任何事情。因此个人荣誉这一块,哈登基本和艾弗森持平,且他的生涯还在继续,预计还有可能摘下得分王和入选全明星或者最佳一阵。
最后,从影响力角度来看。这一点艾弗森可以说远胜于哈登。1.83的身高,不论是在场上因其无解的突破能力而不得不使联盟修改联防细节,进而对球员包夹更加合法化,还是场下地垄沟、长护臂嘻哈文化的推动,以及自身作为实际意义上“双能卫”的真正开创者,哈登都远远比不上他。与艾弗森无解的突篮球比分破和中投能力相异端的是,哈登则凭借一手后撤步三分和突破造犯规能力立足联盟,但是影响力依旧无法和艾弗森媲美。
综上所述,我认为艾弗森历史地位要高于詹姆斯哈登。各位看官,你们觉得呢?